地藏經講記 (96)
光目女家裡的傭人生了一個小孩,就是她母親來投胎的,跟夢中佛講的完全相應。小孩生下來第三天,看到光目就給她「稽首」,稽首就是跟她點頭。表情很悲痛地說:「生死業緣,果報自受,吾是汝母,久處暗冥,自別汝來,累墮大地獄。」
此是講光目女母死了雖然沒有多久,可是她在地獄裡所感受的是「久處暗冥」,受苦時間很長。這也說明時間是抽象概念,不是真實法。黃粱一夢,時間不過幾分鐘,夢中已經過了幾十年。我們人間百年,時間很長很長,兜率天人看只有六個小時。是故,在我們人間,雖然時日不久,可是她母親在地獄裡,已經過了幾個大劫了,其感受是真實的,確實是很長很長的時間。
「蒙汝福力,方得受生,為下賤人,又復短命,壽年十三,更落惡道,汝有何計,令吾脫免。」此是說她蒙光目女造像、供養、修善之福,才脫離地獄,得生人間,為下賤人身,且又短命,十三歲之後還要墮惡道。你有沒有什麼辦法來救我?
光目聞說。知母無疑。哽咽悲啼而白婢子。既是我母。合知本罪。作何行業。墮於惡道。
光目聽言,確知是母無疑,且壽命只有十三歲,愈感可憐!繼而問她:既然是我母親再來,應當知道自己所造何罪而墮惡道?
婢子答言。以殺害毀罵二業受報。若非蒙福。救拔吾難。以是業故。未合解脫。
其母說生前喜歡肉食,恣意殺生,所造的殺業罪。殺生、偷盜、淫欲、妄語是「性罪」,無論是否受戒,只要犯了都是極重的罪業。「毀罵」,一般是講,對於善人善事、佛法,不僅不相信、不接受,還要毀謗。譬如,對於《地藏經》所講的事理,有些人搖頭不信,說是騙人的,就是謗佛、謗法。光目的母親就是造作殺害、毀罵兩種罪業,而受地獄苦報。
「若非蒙福,救拔吾難」,若不是她女兒為她修福,絕對沒有辦法解脫。地獄罪報受滿了,還要墮餓鬼、畜生償債。欠錢的還錢,欠命的還命,對所殺害的眾生都要償命債。
我們讀《安世高大師傳》了解到,安氏在中國兩次償還命債,兩次命債都是過去誤殺他人,他也兩次被人誤殺,因緣果報絲毫不爽。如果我們不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就脫離不了六道輪迴,過去生生世世,以及這一生與一切眾生所結的冤業,都要償還,如何得了!無論學佛不學佛,決定逃脫不了因果。
念佛求生淨土,是唯一能化解我們無量劫來的冤業,救自己、度眾生的方法。生到淨土之後,我們有能力上供諸佛,下化眾生,將所累積的一切功德,迴向給無始劫來的冤親債主,資助他們破迷開悟、離苦得樂,方能化解無始劫的冤業。除念佛求生淨土之外,沒有第二個方法。此正是一切諸佛如來,何以同聲勸導一切眾生,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阿彌陀佛」,求生淨土的道理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