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藏經講記 (77)
若有眾生。侵損常住。玷污僧尼。或伽藍內。恣行淫欲。或殺或害。如是等輩。當墮無間地獄。千萬億劫。求出無期。
此是第三重罪。「侵損常住」,侵是侵犯,損是損壞,均是屬於偷盜。
常住有四種:
一、「常住常住」,指寺院、庵堂、道場的不動產:土地、田宅、房屋,稱之為常住常住物。常住常住物只可以受用,不可變更買賣,若是變更買賣,罪就極重。
二、「十方常住」,即飲食、衣服、臥具、醫藥,四事供養。這是十方信眾供養出家人的日常用具,不是某人所有,道場所有出家人都有分。若是侵犯據為己有,即犯盜戒。
三、「現前現前」,此範圍比較小,唯本處現前的出家人所有。
四、「十方現前」,現前之物,譬如出家人往生了,他遺留下來的物品,此為十方現前。雖然是現前,所遺留下來的十方都有分。
再如世間偷盜。偷一個人的,欠一個人的債。偷盜一個城市的公共設施,因公共設施由全城人民納稅而建,全城人民都是債主。如果偷盜國家的,將來結罪,一國人都是債主。寺院、庵堂的財物是三寶物,若是偷盜,其罪比盜一個國家財物的罪還要重,因為通十方,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,都是債主。是故盜三寶物,一針一線、一草一木,都墮阿鼻地獄。
「盜」者,不與而取謂之盜,範圍非常廣泛。負責管理常住三寶物的人,稍不小心就造嚴重的果報。我們浪費三寶物,亦是屬於這一條。因此,「愛護常住物,如護眼中珠」,為常住節省一分錢,自己就得福;若浪費侵損,其罪無邊。
因此,要真正通達事實真相。絕對不會是某人佔了便宜,某人吃了虧!何以故?今生奪取別人的,來生要還他;來生遇到緣,我們財物也會被其奪取。我們今生侵佔別人的,來生別人也侵佔我們的。所以,人與人之間,「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」,生生世世永無停息。我們到世間來做什麼?討債、還債、報恩、報怨而已。明白此理,恩要報,怨要了。我們欠別人的要還,別人欠我們的不要了。如是念佛,才能往生淨土。若是恩怨債務常繫於心,決定無往生之望。
「玷污僧尼」,此是犯淫戒。「僧」是出家男眾,「尼」是出家女眾。「或伽藍內」,伽藍即寺院。譬如夫妻一起參加寺廟的法會,住在寺院,雖然是夫妻,在寺院裡要是有淫欲的行為,即屬此罪。若不是夫妻,罪就更重了。「或殺或害」,是指強姦,淫污之後再殺人滅口。造如是罪業都是「墮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」。
此是第三重罪。「侵損常住」,侵是侵犯,損是損壞,均是屬於偷盜。
常住有四種:
一、「常住常住」,指寺院、庵堂、道場的不動產:土地、田宅、房屋,稱之為常住常住物。常住常住物只可以受用,不可變更買賣,若是變更買賣,罪就極重。
二、「十方常住」,即飲食、衣服、臥具、醫藥,四事供養。這是十方信眾供養出家人的日常用具,不是某人所有,道場所有出家人都有分。若是侵犯據為己有,即犯盜戒。
三、「現前現前」,此範圍比較小,唯本處現前的出家人所有。
四、「十方現前」,現前之物,譬如出家人往生了,他遺留下來的物品,此為十方現前。雖然是現前,所遺留下來的十方都有分。
再如世間偷盜。偷一個人的,欠一個人的債。偷盜一個城市的公共設施,因公共設施由全城人民納稅而建,全城人民都是債主。如果偷盜國家的,將來結罪,一國人都是債主。寺院、庵堂的財物是三寶物,若是偷盜,其罪比盜一個國家財物的罪還要重,因為通十方,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,都是債主。是故盜三寶物,一針一線、一草一木,都墮阿鼻地獄。
「盜」者,不與而取謂之盜,範圍非常廣泛。負責管理常住三寶物的人,稍不小心就造嚴重的果報。我們浪費三寶物,亦是屬於這一條。因此,「愛護常住物,如護眼中珠」,為常住節省一分錢,自己就得福;若浪費侵損,其罪無邊。
因此,要真正通達事實真相。絕對不會是某人佔了便宜,某人吃了虧!何以故?今生奪取別人的,來生要還他;來生遇到緣,我們財物也會被其奪取。我們今生侵佔別人的,來生別人也侵佔我們的。所以,人與人之間,「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」,生生世世永無停息。我們到世間來做什麼?討債、還債、報恩、報怨而已。明白此理,恩要報,怨要了。我們欠別人的要還,別人欠我們的不要了。如是念佛,才能往生淨土。若是恩怨債務常繫於心,決定無往生之望。
「玷污僧尼」,此是犯淫戒。「僧」是出家男眾,「尼」是出家女眾。「或伽藍內」,伽藍即寺院。譬如夫妻一起參加寺廟的法會,住在寺院,雖然是夫妻,在寺院裡要是有淫欲的行為,即屬此罪。若不是夫妻,罪就更重了。「或殺或害」,是指強姦,淫污之後再殺人滅口。造如是罪業都是「墮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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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at 9:3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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