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教育 Buddha Teaching

Thursday, March 30, 2006

地藏經講記 (61)

聖女問曰。我今云何得到獄所。無毒答曰。若非威神。即須業力。非此二事。終不能到。

  婆羅門女問無毒鬼王:「我何以至此?」自己也感到很奇怪。地獄的境界只有兩種人能見到:一是業力,受業力支配,到地獄去受罪;二是菩薩到地獄度化眾生。除此之外,其他人見不到。朱鏡宙老居士曾講過,他的老岳丈章太炎先生,曾經做過東嶽大帝的判官。章太炎是學佛人,知道地獄的刑罰很殘酷,有一天他向東嶽大帝建議,能不能把地獄的炮烙(炮烙就是令受罪的人去抱燒紅的鐵柱子)之刑廢除?東嶽大帝便派了兩個小鬼,帶章太炎先生到刑場去觀察。兩個小鬼帶著章太炎走了很遠之後,小鬼說刑場到了。章先生看不到,這才恍然大悟。佛法講此是自己業力變現的境界,不是閻羅王設立的,閻羅王當然無法廢除。方知佛經所講的道理千真萬確。

  地獄種種的境界、刑具、夜叉、餓鬼,都是自己造作惡業變現出來的形象,猶如作夢。相有體無,事有理無,所見的千差萬別,皆是自己妄想變現的。「一切法從心想生」,三惡道也是從心想生,心有惡念就現三惡道的境界。若要遠離三惡道,就要將心中的惡念,乃至身口之業,悉皆斷除。

聖女又問。此水何緣。而乃涌沸。多諸罪人。及以惡獸。

  此是說初到海邊所見到的境界。「何緣」是疑問詞。疑問有三:一、為什麼水涌沸?二、水中有如此眾多的罪人是何緣故?三、為什麼海水中有這樣多的惡獸?《楞嚴經》中有詳細的說明。經云:「皆是彼諸眾生,自業所感。造十習因,受六交報。水之涌沸,由於慢習,發於相恃,馳流不息,故有騰逸奔波,積波為水。」十習因就是十惡業,造上品十惡,就感地獄六交果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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